江蘇省教育廳發布《關于做好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規定課后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晚于18:00,可采用政府財政補助和學生支持、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,堅持公益導向,不得營利。
《意見》提出,開展課后服務的學校要公開服務時間、服務內容、服務方式、安全措施、收費事項等;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后服務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,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;課后服務要培養學生愛好,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;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財政投入為主,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,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后服務需求的地區,開展課后服務可采用政府財政補助和學生支持、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,堅持公益導向,不得營利。
《意見》明確,課后服務的范圍為小學、初中的學生,時間一般從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學后開始,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晚于18:00。課后服務內容主要包括:安排學生在指定場所自主完成作業,并進行學生作業個別答疑;安排學生參加各種社團活動和興趣小組活動,學校要充分挖掘和重點建設體育訓練、科學技術、文化藝術、傳統工藝等各類社團或興趣小組,為學生提供“菜單式”服務;安排學生在閱覽室等區域自主閱讀或開展讀書交流活動;學校統一安排專題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動,體現實踐性、體驗性、自主性;以及其他根據學校特色開展的活動。
此外,《意見》提出,中小學生課后服務的的管理職責由各縣(市、區)教育行政部門承擔。各中小學要主動承擔課后服務工作,鼓勵學校與(青)少年宮、青少年活動中心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、科技館、社區活動中心等機構開展合作,共同開展綜合實踐等服務。
對于人員報酬問題,《意見》也給出明確要求: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財政部門在核定中小學??冃ЧべY總量時,對開展課后服務的學校,根據課后服務內容、時長等情況,適當增核績效工資總量;增核的績效工資總量主要用于參加課后服務教師的分配。對學校外聘的參與課后服務的社會專業人員,可由雙方協議確定有關勞務報酬,所需經費可從收取的費用中列支。